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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原:联动监管筑牢药品与医保基金安全防线

稿件来源: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6-06-02 06: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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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海原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市场监管局主动扛起牵头责任,健全医疗、医保、医药“三医联动”监管体系,联合县卫生健康局、医疗保障局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与医保基金联合专项检查,以实际行动筑牢药品安全与医保基金安全防线。

  坚持高位统筹,凝聚行业部门监管合力。专项检查坚持“统筹部署、分工协作、同向发力”原则,着力破解各部门监管壁垒,切实提升监管效能。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卫健、医保等部门专题研究,制定联合检查方案,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,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、储存、销售、使用等环节的合规性,严查过期药品、非法渠道购药等问题;卫健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临床使用管理、处方规范及合理用药的监督;医保部门聚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,重点核查串换药品、虚假购药、超量开药等违规行为。通过建立线索互移、案件会商、联合督办、结果共享的工作机制,构建起统筹联动、各司其职、聚力共管的监管格局,有效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和威慑力,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。

  聚焦关键环节,深化“三医联动”全链条管控。检查组采取“现场核查+台账查阅+随机抽查”的方式,深入医疗机构、零售药店等重点单位,开展全方位、拉网式检查,确保不留死角、不漏盲区。在药品质量环节,重点核查药品经营单位资质是否齐全有效,经营行为是否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;药品购进验收、储存养护、销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,是否实现“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”;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药品、过期失效药品、来源不明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;处方药销售是否严格落实处方核对、购药身份信息登记制度,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情况;药品陈列是否规范,是否存在虚假宣传、误导消费者等行为。在医保环节:重点排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串换药品、耗材、诊疗项目,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;医保基金支付流程是否规范,相关台账资料是否完整可查。在医疗环节:卫健部门同步督导医疗机构规范处方管理,评估临床用药合理性,防止不合理用药导致的医保基金浪费及用药安全隐患,推动形成“质量安全、使用规范、基金高效”的良性循环。

  聚焦责任传导,推动“宣管并重”全方位覆盖。检查组坚持“监管与宣传并行、整治与引导结合”,在开展现场检查的同时,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。向各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,深入宣讲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详细解读药品质量安全管理、医保基金规范使用的核心要求,强调规范经营、合理用药的重要意义,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的认识。同时,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,完善药品质量管控和医保基金使用自查机制,主动排查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,提升依法经营、规范使用、诚信履约的意识和能力,推动形成“自我约束、主动合规、诚信经营”的良好行业氛围。本次联合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及使用单位28家,发现药品储存不规范、供货方资质不齐全等问题15个,立案2起,责令限期整改2家,未发现销售假劣药品、重大欺诈骗保等严重违法违规案件线索。(海原县纪委监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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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原:联动监管筑牢药品与医保基金安全防线

2026-06-02

  海原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市场监管局主动扛起牵头责任,健全医疗、医保、医药“三医联动”监管体系,联合县卫生健康局、医疗保障局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与医保基金联合专项检查,以实际行动筑牢药品安全与医保基金安全防线。

  坚持高位统筹,凝聚行业部门监管合力。专项检查坚持“统筹部署、分工协作、同向发力”原则,着力破解各部门监管壁垒,切实提升监管效能。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卫健、医保等部门专题研究,制定联合检查方案,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,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、储存、销售、使用等环节的合规性,严查过期药品、非法渠道购药等问题;卫健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临床使用管理、处方规范及合理用药的监督;医保部门聚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,重点核查串换药品、虚假购药、超量开药等违规行为。通过建立线索互移、案件会商、联合督办、结果共享的工作机制,构建起统筹联动、各司其职、聚力共管的监管格局,有效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和威慑力,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。

  聚焦关键环节,深化“三医联动”全链条管控。检查组采取“现场核查+台账查阅+随机抽查”的方式,深入医疗机构、零售药店等重点单位,开展全方位、拉网式检查,确保不留死角、不漏盲区。在药品质量环节,重点核查药品经营单位资质是否齐全有效,经营行为是否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;药品购进验收、储存养护、销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,是否实现“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”;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药品、过期失效药品、来源不明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;处方药销售是否严格落实处方核对、购药身份信息登记制度,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情况;药品陈列是否规范,是否存在虚假宣传、误导消费者等行为。在医保环节:重点排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串换药品、耗材、诊疗项目,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;医保基金支付流程是否规范,相关台账资料是否完整可查。在医疗环节:卫健部门同步督导医疗机构规范处方管理,评估临床用药合理性,防止不合理用药导致的医保基金浪费及用药安全隐患,推动形成“质量安全、使用规范、基金高效”的良性循环。

  聚焦责任传导,推动“宣管并重”全方位覆盖。检查组坚持“监管与宣传并行、整治与引导结合”,在开展现场检查的同时,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。向各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,深入宣讲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详细解读药品质量安全管理、医保基金规范使用的核心要求,强调规范经营、合理用药的重要意义,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的认识。同时,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,完善药品质量管控和医保基金使用自查机制,主动排查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,提升依法经营、规范使用、诚信履约的意识和能力,推动形成“自我约束、主动合规、诚信经营”的良好行业氛围。本次联合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及使用单位28家,发现药品储存不规范、供货方资质不齐全等问题15个,立案2起,责令限期整改2家,未发现销售假劣药品、重大欺诈骗保等严重违法违规案件线索。(海原县纪委监委)